
原始碼歸屬、著作權與合約終止該怎麼約定?
網站做完之後,什麼東西是你的
這個問題在合作順利時不會有人問,但在想換廠商、或廠商結束營業時,會變成最關鍵的問題。
網站牽涉的權利歸屬,可以拆成四個不同的東西,各自的處理方式不同:
| 項目 | 建議歸屬 | 取得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網域名稱 | 業主 | 註冊人登記為業主公司 |
| 網站內容(文字、圖片、資料) | 業主 | 本來就是業主提供的 |
| 視覺設計 | 依合約約定 | 合約載明 |
| 程式原始碼 | 依合約約定 | 合約載明交付方式 |
網域是最該優先確認的
網域拿不回來,等於品牌的網路門牌被別人握著。合約中最好直接載明註冊人登記為業主公司;即使合約沒寫,也應在網站上線後自行以 WHOIS 查詢確認。
這一點的完整說明與糾紛處理方式,見網域要自己註冊還是交給網頁設計公司。
原始碼的交付
合約應寫明是否交付、何時交付、以什麼形式交付。常見的約定是:驗收完成後,廠商提供網站或系統的原始碼檔案予業主。
「提供原始碼」不等於「提供技術支援」
這是需要理解的界線。合約中常會註明不包含程式開發教學與技術文件——意思是廠商交付可運作的程式檔案,但不負責教你如何開發、修改或說明程式架構。
這是合理的:撰寫技術文件與教學本身就是額外的工作量。若業主確實需要,應該在簽約時提出並另行議價。
拿到原始碼實際上能做什麼
- 搬到其他主機繼續運作——這是最主要的價值
- 交由其他廠商接手維護或改版
- 作為資產保存,避免完全依賴單一廠商
相對地,租用型平台通常不提供原始碼,這也是它與一次性建置最根本的差別,見便宜網站的隱藏成本。
開放原始碼核心的著作權處理
許多網站是基於開放原始碼的系統核心開發的。這種情況下,合約通常會載明:業主付清價款後保有本案的修改權,而因使用開放原始碼核心,著作財產權依該開放原始碼的授權規範為準則。
這句話的意思是:
- 核心系統本身的授權,遵循原開發社群的規範(通常允許自由使用與修改)
- 廠商為此案所做的開發成果,業主付款後可自行修改
- 業主不能主張擁有核心系統本身的著作權——因為那本來就不屬於廠商
這是常見且合理的安排。發包時可以理解為:你買到的是使用與修改的權利,以及不被單一廠商綁住的自由。
雙向的著作權保證
完整的合約會有對稱的兩條:
- 業主保證提供的資料與企劃不侵害他人權利,若引起糾紛由業主負責
- 廠商保證設計的網頁與程式不侵害他人權利,若引起糾紛由廠商負責
各自為自己提供的內容負責。若合約只寫其中一方,就要留意風險是否被單方面轉嫁。
對業主而言,第一條的實際意義是:從網路下載的圖片、抄來的文案,責任在自己。素材的準備原則見網站規劃階段要準備哪些資料。
保密義務
廠商在開發過程中會接觸到業主的營業資料。合約通常會約定廠商負保密責任,非經書面同意不得複製、備份或向他人揭露,且此義務及於廠商的員工。
若網站涉及客戶資料、報價系統、內部流程,這一條特別重要。
合約終止
一般終止
常見約定是:合約有效期間內雙方不得任意終止,如需終止應提前一定日數以書面通知,並結算至終止時已發生的費用。
「結算已發生費用」是關鍵——中途喊停時,已投入的工作仍應計價。這對雙方都公平。
可歸責於一方的終止
若終止的原因可歸責於廠商,業主通常不需負擔廠商所發生的費用與損失。反之亦然。
違約的處理程序
一般會約定:一方違約時,他方應先定相當期間催告改正,逾期未改正才得解除合約並請求損害賠償。
這個「先催告」的程序很重要——它避免因單一爭議就直接破局,也讓雙方有修補的機會。
終止或換廠商時,應取回的清單
- 網域的註冊商後台帳號與移轉授權碼
- 主機控制台帳號(若主機在自己名下)
- 網站原始碼與資料庫完整備份
- 網站後台管理員帳號
- SSL 憑證資訊
- 各項第三方服務的帳號歸屬確認
建議以書面提出並留下紀錄。若合作已經不愉快,書面往來在後續若有爭議時是必要的依據。
更根本的做法是:在簽約階段就把這些權責寫清楚,讓終止時無須爭論。合約應涵蓋的完整條款見網站設計合約應該包含哪些條款。
本文說明業界常見的合約結構與實務作法,供發包時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實際條款請依個案需求擬定,必要時建議諮詢專業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