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網站涉及哪些著作權?基本概念
著作權是自動產生的
這是最需要先建立的認知:著作完成的那一刻,著作權就存在了,不需要註冊或標示。
所以「網路上沒有寫版權所有,應該可以用」是錯誤的推論——沒有標示不代表沒有著作權。
這一點反過來也適用於你:你網站上的文字與照片,即使沒有加註聲明,同樣受到保護。
網站上哪些元素涉及著作權
| 元素 | 是否受保護 | 常見的權利人 |
|---|---|---|
| 文案內容 | 是 | 撰寫者或依約定 |
| 照片與插圖 | 是 | 拍攝者、繪者、圖庫 |
| 影片與音樂 | 是 | 製作者、多方權利人 |
| 視覺設計 | 是 | 設計者或依約定 |
| 程式碼 | 是 | 開發者或依約定 |
| 字體 | 依情況 | 字體廠商 |
| 單純的事實資料 | 通常不是 | —— |
「單純的事實」通常不受著作權保護——例如營業時間、電話號碼、規格數值本身。但把這些資料整理成有創意的編排,那個編排可能受保護。
兩種不同的權利
這個區分在委外合作時很重要:
- 著作人格權——與創作者的人格相關,例如姓名表示、不當改變的禁止。這類權利通常不能轉讓
- 著作財產權——重製、公開傳輸、改作等經濟上的權利。這類可以轉讓或授權
實務上的意義
即使你取得了完整的財產權,創作者仍可能保有人格權相關的主張。所以合約中通常會一併處理姓名表示與修改權限的約定。
這也是為什麼「買下著作權」在實務上要寫得更細緻,見網站的著作權歸誰。
「授權」與「轉讓」不同
| 授權 | 轉讓 | |
|---|---|---|
| 權利歸屬 | 仍屬原權利人 | 移轉給受讓人 |
| 你能做什麼 | 在約定範圍內使用 | 成為權利人 |
| 能否再授權他人 | 通常不行 | 可以 |
| 常見情況 | 圖庫素材、字體 | 委託創作並約定移轉 |
多數素材是「授權」而非「轉讓」——這代表你只能在授權範圍內使用,不能把它當成自己的資產再賣給別人。
這是模板與圖庫最常見的誤解,詳見網站版型的授權與安全性風險。
合理使用不是萬用理由
法律上確實有合理使用的空間,但它不是「只要不營利就可以」或「註明出處就可以」。
判斷合理使用需要綜合考量多項因素,包含利用的目的與性質、著作的性質、利用的質量比例、以及對原著作市場的影響。
對企業網站的實務意義
商業網站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,通常比教育或評論用途小得多。
因為企業網站的使用本質上帶有商業目的,這在判斷上是不利的因素。
務實的結論:不要把合理使用當成規劃的依據。 該取得授權的就取得授權。
保護是有期間的
著作權不是永久的,經過一定期間後會進入公共領域。但要注意:
- 期間的計算依著作類型與情況而異
- 不同國家的規定不同——在某國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作品,在另一國可能還受保護
- 翻拍或重製版本可能有新的權利——例如古典畫作的攝影作品
所以「這幅畫很古老應該可以用」需要謹慎確認,尤其是從網路取得的數位檔案。
三個常見的錯誤認知
「註明出處就可以用」
註明出處是尊重,不等於取得授權。 該取得同意的仍要取得。
「改一改就不算抄」
基於他人著作進行修改屬於改作,改作權通常也是著作權人的權利。改動的程度是否足以構成新的獨立創作,需要個案判斷。
「網路上找到的就是公開的」
公開在網路上不代表放棄權利。能看到不等於能使用。
網站規劃階段就該處理
著作權問題最好在素材準備階段就釐清,而不是上線後被追究才處理。
建議的三件事:
- 所有素材確認來源與授權狀態
- 保留授權證明——購買紀錄、授權書、同意書
- 合約中明定雙方的著作權保證與責任
素材準備的清單見網站規劃階段要準備哪些資料。
本文說明著作權的實務要點,供規劃網站與委外合作時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著作權的認定涉及個案判斷,法規亦可能修訂。實際爭議請以現行法規為準,並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洽詢智慧財產相關主管機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