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網站的著作權歸誰?委外開發的權利歸屬
委外開發的歸屬,不一定符合直覺
很多業主認為「我付錢請人做的,當然是我的」。但在著作權的架構下,出資與權利歸屬是兩件事。
依我國現行的著作權相關規定,出資聘請他人完成的著作,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時,預設的歸屬可能與直覺不同——這也是為什麼合約中必須明確約定。
務實的結論:不要依賴預設規定,要用合約寫清楚。
網站涉及的四種權利,要分別處理
| 項目 | 建議約定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業主提供的內容 | 本來就屬業主 | 文字、照片、產品資料 |
| 視覺設計 | 依合約約定 | 可約定移轉或授權使用 |
| 程式與系統 | 依合約約定 | 注意開放原始碼的部分 |
| 第三方素材 | 依原授權 | 圖庫、字體、外掛 |
第四項最容易被忽略。 即使廠商把整個網站的權利移轉給你,其中使用的圖庫素材與字體仍受各自的原授權約束——那些不是廠商能移轉的。
合約中該寫的五件事
- 視覺設計的權利歸屬與使用範圍——你能不能用在印刷品、其他網站、社群
- 程式與原始碼是否交付、以什麼形式交付
- 付清價款後你能不能自行修改
- 雙向的著作權保證——見下段
- 第三方素材的清單與授權狀態
第三項的實際意義
「能不能自行修改」影響的是日後換廠商的自由度。如果沒有修改權,即使拿到原始碼也不能改。
常見的約定方式是:業主付清價款後保有本案的修改權。
雙向的著作權保證
完整的合約會有對稱的兩條:
- 業主保證——提供的資料與素材不侵害他人權利,若引起糾紛由業主負責
- 廠商保證——設計的網頁與程式不侵害他人權利,若引起糾紛由廠商負責
各自為自己提供的內容負責,這是合理的設計。
如果合約只寫其中一方,就要留意風險是否被單方面轉嫁。 只寫「業主應保證素材合法、廠商不負任何責任」的合約,等於廠商用了侵權素材你也要自己承擔。
合約條款的完整說明見網站設計合約應該包含哪些條款。
開放原始碼核心的處理
許多網站是基於開放原始碼的系統開發的。這種情況下常見的約定是:業主付清價款後保有本案的修改權,而因使用開放原始碼核心,著作財產權依該開放原始碼的授權規範為準則。
這句話的意思是:
- 核心系統的授權遵循原開發社群的規範
- 廠商為此案的開發成果,業主付款後可自行修改
- 業主不能主張擁有核心系統本身的著作權——那本來就不屬於廠商
這是合理且常見的安排。 實務上你買到的是「使用與修改的權利,以及不被單一廠商綁住的自由」。
幾種需要特別留意的情況
一、廠商把同一套設計賣給多家
如果是套版方案,這是正常的——你買的是使用權而非獨家。但如果是客製設計並支付了客製費用,就該在合約中約定是否為專屬。
二、設計外包給第三方
廠商若將設計轉包,權利鏈就多了一層。應確認廠商已取得足以移轉給你的權利。
三、員工或工讀生製作的素材
員工在職務上完成的著作,歸屬依僱傭關係與約定而異。如果是委託外部人員或工讀生,更應該有書面約定。
四、業主自行提供的素材來源不明
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糾紛來源。業主從網路下載圖片交給廠商使用,日後被追究時,責任通常在提供者。
換廠商時要取回什麼
- 依合約約定應交付的原始碼
- 網站的完整備份
- 第三方素材的授權證明——圖庫、字體、外掛
- 設計原始檔——若合約有約定
- 網域的控制權——見網域要自己註冊還是交給網頁設計公司
第三項最常被漏掉。 如果字體或圖庫是廠商用自己的帳號購買的,那個授權可能不能隨網站移轉——換廠商後可能需要重新購買。
發包時可以直接問的三個問題
- 設計與程式的權利歸屬怎麼約定?
- 網站使用了哪些第三方素材?授權在誰名下?
- 付清款項後我能自行修改嗎?換廠商會有問題嗎?
願意清楚回答的廠商,通常在這方面是有把關的。
本文說明著作權的實務要點,供規劃網站與委外合作時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著作權的認定涉及個案判斷,法規亦可能修訂。實際爭議請以現行法規為準,並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洽詢智慧財產相關主管機關。